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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27

         2018年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配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 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部门印发的《实施方案》是推进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一项积极举措,对推动“双创 ”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指出的“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打造‘双创’升级版”、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的“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上水平”的重要行动。旨在通过支持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促 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于2020年以前安排100亿元支持引导200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 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金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三年予以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载体相关工作,将按照“择优支持、跟踪问效、部门协同”原则,会同地方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并组织好申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进行绩效运行监测,收集各省份工作信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双创”载体提高资源和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 

        工业和 信息化部及各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将该项新工作与推动“双创”工作相结合,作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在此过程中,坚持立足和依托开发区,充分发挥开 发区创新创业资源作用,切实抓好“双创”特色载体建设工作,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水平和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在细分行业领 域成长壮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8〕40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信委、科技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造“双创”升级版;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双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断 取得新进展,在总结现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经验基础上,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支持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着力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促进中小企业专 业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请你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于2018年8月27日前确定本省份2018年申报开发区名单,编制形成各开发区《2018年-2019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 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三份,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联合报送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于2019年4月30日前确定本省份 2019年申报开发区名单,编制形成各开发区《2019年-2020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三份,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 门、科技部门联合报送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联系电话: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3922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010-68205320 

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010- 58881634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2018 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