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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9


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精 准化服务,拟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遴选并发布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产品,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使用,推荐工作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为主,服务机构自荐为辅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突出服务产品的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特征,广泛征集遴选并推介一 批优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产品,短期帮助企业解决疫情多点散发带来的物流运输中断、人员跨区域流动受阻、产业链供应链阻断、市场开拓难、流动资金紧张等紧迫问题,长期着力 提升企业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引导各类服务机构改进服务方式,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专属服务产品。

 

    二、推荐内容

 

    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实现特色化发展、赋能创新型升级的需求,在加强信 贷支持、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助力开拓市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强化精准对接、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推进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强 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工业设计赋能、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等服务领域,推荐一批质量优、保障好、有特色的专属服务产品,助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 军”“配套专家”。引导服务机构对服务产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创新探索,起到示范借鉴作用,服务产品应满足如下要求:

 

    1.服务对象聚焦。服务产品应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共性化、个性化以及紧迫性需求。

 

    2.服务特色凸显。针对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梯度层次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开发服务产品。

 

    3.服务质量优良。服务产品功能实用落地,响应迅速,服务业绩出色,服务模式创新。

 

    4.服务收费优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应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给予专享权益或专属增值服务。

 

    三、推荐要求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和服务机构发展情况,统一组织推荐服务产品 ,每个类型不超过2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可单独推荐1项服务产品,报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一并推荐 ,且不计入省级推荐数量。服务机构自荐工作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自行组织开展。

 

    推荐的服务产品将由专家按统一标准择优评价遴选,遴选结果将在高层次论坛、展会等平台以多种形式发布推介 。

 

    四、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拟推荐的服务机构在征集系统(网址:qyfw.caict.ac.cn)填写专属服务产品信 息表(附件1),并填写专属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2年6月20日前一并发送至 szlh@caict.ac.cn,纸质版请通过EMS邮寄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创业创新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朱     利 010-62301481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邵佩佩 15689988610

 

    附件:1.专属服务产品信息表.docx

 

               2.专属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docx

 

               3.专属服务产品分类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2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