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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吉人回吉行动”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16

     为进一步畅通域外吉林市籍优秀人才返吉工作渠道,鼓励吸引更多吉林市籍在外人才回归家乡、服务家乡、建设家乡,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结合吉林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围绕做大做强本土人才“基本盘”,为推动实施“四六四五”发展战略增人力、聚人气,利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各类人才回归5000人左右。其中,力争干部人才回调500人左右、专业人才回引1000人左右、返乡人才回流1000人左右,大学生回巢2500人左右。


        二、回归对象


        吉林市籍或本人原户籍吉林市〔含各县(市)区〕,或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子女常驻吉林市的域外各类优秀人才。


        三、政策措施


        (一)干部人才回调,每年100人左右


        1.适用范围。域外吉林市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政策措施。按照“工作对口、空编进入、结构优化、待遇对等”原则,开展人才回调工作。按回调人员原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对等安排到市、县、乡级对口单位。回调前连续3年被域外原单位评为优秀的,且符合任职条件及相关政策的,可按照规定提任(聘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回调单位现有事业编制不足的,允许使用市、县两级人才专项事业编予以解决。回调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委编办)


        (二)专业人才回引,每年200人左右


        1.适用范围。高校、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取得职业(执业)资格证的技能实用人才,大型国有、知名民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


        2.政策措施。对回吉林市全职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按照重点产业高端人才引进政策,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对回吉林市的技能实用人才,鼓励在我市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享受我市江城工匠锻造行动政策支持。对回吉林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可选择到市属国有企业平级任职或根据本人工作经历、从事或研究领域到有相关人才需求的民营企业担任管理或技术职务;支持通过投资、技术入股等形式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回引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返乡人才回流,每年200人左右


        1.适用范围。在域外的务工经商人员、机关企事业退休干部、退役军人等。


        2.政策措施。支持回村任职,对有能力和意愿且经考察合格的,可担任村干部,特别优秀的可担任村书记,表现优秀且符合换届政策的,可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支持创办实体,对回乡领办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实体的,在生产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在政策咨询、证照办理、检验检疫、商标注册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支持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实训等各类乡村人才培训。(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


        (四)大学生回巢,每年500人左右


        1.适用范围。吉林市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政策措施。对“双一流”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实行选调生定向招录,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对基层急需紧缺以及需重点支持的特殊领域和关键岗位,学历层次为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的,可按照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落实编制。完善县以下单位招录人才政策,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对回吉林市创新创业项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综合评价,优先推荐优秀创业团队选拔,享受10万元―50万元创业资助。对到企业工作的,享受我市万名学子助企兴业行动政策支持。(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落实责任。“吉人回吉行动”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密切联系,跟踪服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联系域外人才,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加强联络交流,主动为回归人才提供精准服务,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对返乡创办企业、从事农业经营的,建立包保制度,明确1名乡镇机关干部跟踪服务,协调解决生产等相关事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我市“吉人回吉行动”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吉人回吉行动”中的先进典型,着力形成“以回归家乡为荣、建设家乡为荣、奉献家乡为荣”的舆论氛围。


(文章来源: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