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红色孵化 中心动态 人才政策 就业服务 企业家交流平台 双创平台 税法服务 示范基地
栏目导航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文章内容

吉林市“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16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人才振兴引领乡村振兴,培养壮大优秀“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队伍,为乡村聚财气、集人气、养生气,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和人口集聚,结合吉林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围绕特色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装备制造、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利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回引、培养和支持1000名左右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乡村人才。


        二、对象范围及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群众公认度高,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创办领办的经营主体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


        (二)在乡镇、村办、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购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三)创办领办的经营主体在特色餐饮、商贸等传统服务业,金融租赁、农村电商、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中介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和科技金融、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科技型服务业方面发展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服务带动能力较强;


        (四)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不断将民间工艺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技艺精湛,同行业内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能工巧匠;


        (五)在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或在农村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实用型人才。


        三、政策措施


        (一)每年开展一次“吉林市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评选活动,每次评选2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期限最长3年;合伙创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2万元,合计最高220万元,期限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期限最长2年。取消公证环节和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的抵押房产评估、保险环节,简化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


        (二)每两年开展一次吉林市“乡土专家”评选活动,每次评选50名左右,由市人才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享受市拔尖人才体检、疗休养待遇,优先推荐申报“乡村振兴十杰百优”等省级以上人才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乡村人才技能大赛,对参赛成绩合格以上选手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对获得优异成绩、符合条件的选手优先认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技能等级。(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每年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基地等培训机构,通过示范培训、专题培训、专项培训等方式培育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左右;采取“线上+线下”和“理论+实训”等方式,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000人左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四)每年开展一次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对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由所在地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一次性培训补贴;对获得农经师、农技师、农林师、农建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艺师、电商营销师等9个职称专业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每年分别给予补贴1000元、2000元、3000元,连续发放5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五)对优秀乡村人才领办创办家庭农场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同等税费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家庭农场并符合条件的,享受高校毕业生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补助政策。(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税务局)


        (六)加强政治引领和人才吸纳。支持优秀乡村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进入村“两委”班子或纳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进行重点培养。面向优秀乡村人才开展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对于编制不足的基层用人单位,可申请在县级“人才编制池”中予以解决。(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四、服务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强化工作指导。建立完善优秀乡村人才名录和联系服务优秀乡村人才工作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培树一批乡村人才典型,激励更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农村、奉献“三农”,进一步营造尊才爱才重才的社会舆论氛围。


(文章来源: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