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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引进万名学子“助企兴业行动”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16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立足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壮大人才队伍规模,引导和鼓励高校学子择吉留吉,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助力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结合吉林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围绕实施“四六四五”发展战略,从2021年开始,每年引进2000人左右,利用5年左右时间,引进10000名左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为全市培养储备一批“引得进”“选得准”“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才对象


        引才工作按年度分批组织实施。主要招录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近五年往届毕业生,重点面向省内外“985”“211”院校毕业生。


        三、引才计划


        (一)使用市县两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每年引进1300人左右


        1.招聘原则。


        (1)注重统筹。根据本地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2)注重需求。围绕全市规上民营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需求,确定管理岗位招聘专业,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3)注重匹配。科学使用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引进人才,根据用人单位性质,合理划分名额分配比例,一年一下指标,市、县同步组织实施,相关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保障。


        2.使用方向。使用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岗位招录的人员,根据企业需求情况,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会同人社、工信、乡村振兴等部门择优选派一部分人到规上民营企业和村挂职工作3年。服务期满后,回到原招聘单位工作。到企业挂职的,根据个人意愿,本人提出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依法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招聘步骤。


        (1)需求调查。对我市现有规上民营企业岗位和乡村振兴工作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企业岗位征集和专业需求统计。(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2)编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出编、谁管理”原则,由市、县两级编办提出编制使用计划。〔牵头部门:市委编办;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委编办〕


        (3)组织实施。


        ①社会公开招聘。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及面试费,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过多,无法在一天内同一考场完成面试的,可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如考生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毕业证等原始证件进行资格复审,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工作。所需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列支。(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②高校定向招聘。协调省内外高校设立吉林市面试考点,每年面向重点高校下一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宣传手册及招才引才政策,组织实施招录工作。(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市人社局)


        4.考核管理。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筹实施管理岗位招录人员上岗后的考核管理工作。到企业挂职的人员,由企业所在地开发区负责考核管理。到乡村振兴一线挂职的人员,由市、县两级乡村振兴局负责考核管理。相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期满考核,提出分类评价意见。


        (二)鼓励规上民营企业每年自主招聘700人左右


        1.支持政策。对在我市规上民营企业初次就业,与企业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1)给予生活补贴。其中:“985”“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清华、北大)每人每月500元;其他院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补贴连续发放5年,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住房补贴。对五年合同期满,以本人身份在我市购房的,凭购房发票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其中,“985”“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10万元;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5万元;“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清华、北大)3万元;其他院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


        补贴资金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3)提供人才公寓。对招录的“985”“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经申请同意,可入住市人才公寓。(此项政策与生活补贴政策不得重复兼得)


        2.工作程序。


        (1)加强宣传。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企业到高校定向招聘。定期征集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信息,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公开发布。(责任部门:市、县两级人社局)


        (2)申请报备。企业自主招聘情况按属地原则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备,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确定招聘人员名单。每年年底,由企业提出招录兑现政策申请,由当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予以发放。〔牵头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


        (3)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切实发挥作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牵头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和审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市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心部署、周密安排,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确保招聘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密切配合。各地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到整体推进、步调一致,形成人才引进规模效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招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编制计划、经费保障、岗位使用、人员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


        (三)强化宣传。加大招聘工作宣传推介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在招聘高校和我市双管齐下进行政策宣传,力争让每一位毕业生、每一位毕业生家长都知晓招聘计划及优惠政策。


        (四)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各项规定,在资格审核、试题命制、考官安排、面试组织等各个重点环节,严格政策、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对违反考试纪律、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问责,确保招聘公正、公平。


(文章来源: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